关于组织参加第五届“互联网+交通” 全国职业院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赛的通知
2021/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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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第五届“互联网+交通”

全国职业院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赛的通知

学校各部门:

按照《关于举办第五届“互联网+交通”全国职业院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交通行指委函〔2021〕24 号)的要求,结合学校相关工作安排,现组织项目参赛及推荐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参赛项目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交通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

二、参赛对象及组别

大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3-5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指导教师1-2人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本次大赛分为创意组与创业组,其中,创意组参赛对象为相关职业院校全日制在校生,创业组参赛对象由相关职业院校全日制在校学生或五年以内的毕业生(2016年之后毕业)组成。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

参赛项目应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模式或针对生产加工工艺进行创新的改良技术,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参赛申报人须为高等职业院校全日制在校生。

2.创业组

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已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且公司注册年限不超过 5 年;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职业院校全日制在校学生或毕业 5 年内的学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已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的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 10%,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 1/3。

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须参加创业组(不能参加创意组,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有参赛申报人的除外),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且教师持股比例不得大于学生团队持股比例。

其他要求详见《关于举办第五届“互联网+交通”全国职业院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附件1)和《第五届“互联网+交通”全国职业院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方案》(附件2)。

三、校赛安排

本次校赛安排如下:

赛制:二级学院项目遴选、学校决赛。

1.二级学院项目遴选由各二级学院自行组织,并根据名额做好校赛推荐工作;

2.各二级学院各指定一名老师跟进赛事,组织指导学生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上交相关资料。

3.本次校赛,各二级学院推荐名额不超过3个(运管和信息学院各不超过5个),其中至少1个是创业组,各二级学院以部门为单位,于10月28日(星期四)下午17点前将《校赛决赛项目推荐表》(附件3)、校赛参赛材料(模板见附件4)、通过ICA的方式发到创新创业学院袁君、黄丽娟老师。

联系人:袁 君 15013131912

黄丽娟 18802036189

附件

1.关于举办第五届“互联网+交通”全国职业院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交通行指委函〔2021〕24 号)

2.第五届“互联网+交通”全国职业院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方案

3. 第五届“互联网+交通”全国职业院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赛决赛项目推荐表

4. 第五届“互联网+交通”全国职业院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赛参赛材料(模板)

创新创业学院

2021年10月25日

关于组织参加第五届“互联网+交通”全国职业院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赛的通知.pdf

附件1-4.zip